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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欠款2万元12年要不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16:28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记者 王聪

  【金陵晚报84686500热线报道】 陆经虎是八卦洲下坝村的村民。1993年,他借了两万元钱给下坝村村委会,借钱时字条、公章一个都不少,但陆经虎没想到,一晃12年过去了,要把这钱全部要回来竟是这么难。

  陆经虎说,1993年初,下坝村村委会在发生产队干部工资时,因为村上经济困难,便向当时做卤菜生意的他借了两万元以解燃眉之急。当初借钱时,村里来了陈村长和一名姓殷的村支书。陆经虎说,村委会向他借钱,是有公章的,这些手续都是按规矩办的。

  在这张借条上,村委会承诺,在1993年年底前,一定会把这两万元钱还上。转眼到了年底,陆经虎没有拿到按约定该归还的钱,不过当时因为自己卤菜生意做得红火,再加上家里开销不大,碍于情面,陆经虎并没有急着找村里要钱。很快1993年过去了,看着村里对这个钱没有任何说法,陆经虎坐不住了,开始向村里陆陆续续要钱。

  “村里给了我3000元,还有1000块钱是从农业税上扣下来的,等于4000块钱。”陆经虎说,借钱一事,村委会倒也不赖账,只是说没钱还。1996年,村里还把原先写的那张欠条改成了借据,而且也同样加盖了公章。

  1997年,下坝村进行了换届选举,原来的殷支书离开了,高支书走马上任。借钱的人调走了,陆经虎倒不着急,他想借钱的是村委会又不是殷某个人。但今年3月份左右,他拿着盖着村委会公章的借据去找高支书,对方虽承认借钱这回事,但却强调现在没钱还。

  陆经虎说,在这十多年的讨债中,3个孩子逐渐长大,费用开销增大,已经让他吃不消了,他爱人还患上了子宫癌,生活比以前困难很多。村里欠的这1.6万元钱,现在对他来说很重要。陆经虎想把村委会告上法庭,可是他听别人说,钱是1993年借的,早已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陆经虎有点不知所措了。

  对此,南京刘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虽然债权是形成于1993年,但是直到今年3月份,债务人依然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履行还款的义务。据此可以认为,本案的诉讼时效并没有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时间。陆经虎的债权是可以得到法律保护的。

  (编辑 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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