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国外出走父赔偿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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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00:50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 (张岩首席记者王勇)在国外研修期间出走,派遣公司将担保人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日前,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派遣公司要求得到支持。 大连国际合作公司诉称,去年7月9日,该公司与普兰店人陈某签订担保书,约定公司派遣陈某的儿子到日本劳务研修,其间陈某担保其子在国外工作期间遵守当地法律,不发生
去年9月,陈某的儿子到日本工作。今年1月11日,其私自离开所在会社,同时他的生活用品及会社借给他使用的自行车等都已不见。对此国际合作公司称,陈某儿子的失踪,影响了该公司与国外公司的正常合作,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因此诉至法院,要求陈某赔偿损失10万元。 庭审中,陈某认为国际合作公司起诉事实属实,并同意给付欠款,因为暂时没钱,希望能让一段时间。审理后,西岗法院一审判决陈某10日内给付大连国际合作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