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抽出31批“害人玩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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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03:5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熊德壮)昨日,省质监局发布了第二季度玩具专项抽查报告。据悉,此次共抽查了我省27家经销企业,涉及53家生产企业的86个批次产品,其中不合格的儿童玩具居然有31个批次产品,产品不合格率高达36%。
省质监局有关人士分析指出,此次抽查表明大部分儿童玩具能达到国家标准,但部分产品质量甚至对儿童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据该局质量监督处的相关人员介绍,此次抽查发现的31个批次不合格玩具,绝大多数既不标厂名、厂址,又无检验合格证,然而部分经销商却仍拿出来销售给家长、孩子。此外,检测人员还发现儿童玩具还存在以下四大陷阱。 种类一:玩具出现“危险尖端” 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供儿童使用的玩具在经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后,不能出现可伤害儿童的锐利尖端。工作人员发现有的儿童电话玩具、罐状摇铃玩具、沙滩摩托玩具、手雷望远镜等玩具因塑料原件质量的原因,在实验后出现了锐利尖端;遥控玩具的天线经挠曲后断裂并出现“小刀刃”;有的玩具活动部件则存在挤伤儿童的缝隙。 种类二:漂亮玩具“内心”脏乱不堪 《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具有填充物的玩具,其填充物必须清洁干净,无污染。工作人员在抽检中,发现一些绒毛玩具的“内脏”居然用的是工业碎料填充,有的填充物则是脏原料。这对喜欢抱着玩具睡觉、玩耍的儿童存在极坏影响。 种类三:易脱“眼睛”容易被儿童吞食 固定在毛绒玩具上的小零件如眼睛、鼻子等,经扭力、拉力测试后不能出现脱落。但很多玩具在尚未达到测试力度时,就轻易出现了脱落现象,从而形成小零件,易被儿童吞食。 种类四:电动玩具存在隐形“杀手” 据了解,按照国家规定电池动力玩具应有其危险性以及电池使用安全方面的警示标志。但抽查中却发现,很多玩具枪、座驾玩具、电动摩托车均缺乏安全标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