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时前轮突然脱离车身,骑电动车摔伤获赔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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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07:27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
金陵晚报记者 眭军杰 【金陵晚报报道】去年7月23日,72岁的黄某借用朋友的“倍思她”牌电动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右转弯时,电动车前部突然发生断裂,前轮与龙头分离。结果黄某毫无防备跌倒在地。送至医院,被诊断为右腿部粉碎性骨折,为治疗花去医药费近万元。
事后,黄某聘请南京大陆律师事务所杨宁、郝刚律师,将生产和销售“倍思她”牌电动车的两家公司都告上了六合区法院,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庭审时,生产公司无故缺席。销售公司认为,在产品质量侵权诉讼中,原告应当举证证明产品有缺陷,产品缺陷与损害的发生有因果关系,但原告没有证据能够表明。 法庭审理后认为,此种情形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应由侵权人承担举证责任,以证明该产品没有不合理的危险。但被告没有能够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而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后果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和生产者索赔。因此,在5月中旬,法院判决两个被告承担近万元的赔偿,两者之间互负连带责任。 (编辑 小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