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创业可获无息借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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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07:28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杨海峰)沈河区将对有借款意向的沈河区下岗失业人员及创业带头人提供无息借款。 昨日,沈河区总工会在沈阳市率先启动了困难职工救助中心,为沈河区困难职工提供小额借款、大病、就学帮扶、提供就业信息等救助服务。
沈阳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年底前,类似的困难职工救助中心在沈阳市各区都将陆续建立,目前正在筹备之中。 至少7种行业无法获此贷款 据介绍,无息借款数额最高达5万元,每次还款期限为1年。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从事商业、餐饮、修理、家政服务、养殖、种植、自办小型企业等生产经营活动自筹资金不足部分,或者创业带头人为扩大再生产,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购置相关设备、原材料等自筹资金不足部分都可以申请办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从事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那、按摩、网吧、氧吧等行业的人员将不能办理此项无息借款。 获此贷款还应具备6个条件 根据规定,欲借无息借款应具备以下6个条件:现在或曾经是工会会员的下岗失业人员;持有当地劳动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困难职工应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有可行性经营项目和较为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具备一定的经营知识和一定的劳动技能;创办项目能自筹部分资金并有偿还能力;创业带头人有合法的经营手续;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 沈河区总工会有关负责人提醒说,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人。担保人必须是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党、群、行政机关或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并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 此外,据困难职工救助中心主任李桂珍介绍,沈河区困难职工救助中心决定将低保救助对象的最低标准上浮20%,即月收入240元以下的人员均可申请救助。 市民可拨打沈河区困难职工救助中心救助电话22831335、培训电话22714919详细咨询相关事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