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隐患快乐游戏才给快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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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07:51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刘浏)昨日,省消委发布的六一特别消费警示称:六一儿童节快到了,游乐园纷纷推出各种新奇游乐设施,家长们也准备让自己的孩子痛痛快快地玩耍一回,而坐滑梯、荡秋千、气垫蹦高、小火车、划船、自控飞机、过山车等游戏都是孩子们的最爱,但在满足孩子们要求时别忽略了游乐设施的安全隐患。
三个案例:安全隐患下的伤人事件 据调查统计,儿童游乐设施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儿童豪豪在居住小区的儿童乐园荡荡椅时,由于荡椅座位处空隙太大,在从荡椅上跌落时,被高处摆下的荡椅当场撞昏,经医治无效死亡;一家长带5岁的孩子到公园内的儿童游乐园游玩,在孩子玩气垫蹦高时,由于玩耍的孩子太多,从高处蹦下时右手肘错位;一消费者带孩子到快餐厅就餐,孩子在儿童游乐区玩耍时滑倒,眼角被游乐设施上裸露的螺丝划破。 五点注意:家长和经营者要记住 为了让孩子们安全游戏,省消委会特别提醒广大家长及儿童游乐设施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儿童在游乐场所特别是小区乐园玩耍时一定要有大人陪伴,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防范、消除; 二、对危险性大或不适宜的游乐项目要制止孩子消费。如极富刺激的大型过山车等; 三、在让儿童使用游乐设施前,一定要检查是否安全,救护措施是否完善,如划船等; 四、有的游乐场所内有部分项目电源开关距地面太近,稍微大点儿的孩子伸手就可以触摸到,家长要防止孩子触电; 五、经营者、管理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以消费者利益为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纠正;对有一定危险性的设施应当安装防护措施或设立警示标志,以免损害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