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率先在南岗区实行离岗委主任6月拿“老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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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10:55 生活报 | ||||||||
本报27日讯 今天,记者从南岗区政府获悉,从6月份开始,南岗区将率先在哈市对符合文件要求的离岗的居委会成员发放生活补贴。 近几年来,社区作为基层居民自治组织,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区居委会主任也成为人们择业的新方向,但与此同时,一些曾在居委会工作几十年的老委主任,由于丧偶、多病、年纪大等原因,却面临着老无所养的境况。
“此次对离岗居委会成员发放的生活补贴就是要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一直要发放到他们去世,相当于养老金。”据南岗区民政局副局长张永新介绍,经过民政部门详细的调查摸底,目前该区共确定183名符合补贴标准的老委主任,补贴资金现已全部划拨到位,6月份即可发放到老委主任手中。 据介绍,按有关规定,对离岗居委会成员的补贴资金将由区街两级部门各承担50%,由各街道办事处按月向符合规定的离岗居委会成员发放;补贴范围为1991年8月1日以后离开居民委员会工作岗位、无固定收入的居委会成员;补贴标准为:在居委会连续工作10年不足15年的,按现任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的50%发放;连续工作满15年不足20年的,按现任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的60%发放;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按现任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的70%发放。(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