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城网上赌球第一案昨宣判(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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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11:13 沈阳今报 | ||||||||||
白丹首席记者隋冠卓实习生赵哲/文汪兴宇/摄 昨天,李晓辉成为沈阳市首个被判刑的赌博网站的代理商。三级代理商落网2004年11月24日,周三,晚上9点半,邻居老片在电脑上鼓捣着,李晓辉不断地催他:“快点,今天还有比赛呢!”老片是来给李装E话通的,装上之后,李晓辉就可以在家里同时和自己多名下线进行视频了。 此时,李晓辉想不到他早已被警方锁定。在李家,警方查获电脑主机一台、显示器一台、现场收缴赌资现金2万余元,银行卡、存折各一张,用于联系赌球的手机一部。经过审讯,李晓辉交代自己是一家境外赌球网站在国内的三级代理商。 庄家下注也输钱 李晓辉今年50岁,初中文化,曾因赌博被拘留3次、劳教两次,1983年因犯赌博罪被判处免予刑事处分。 “我原来打扑克赌钱,也没少挨罚。2003年11月,我以前的邻居杨旭拉我上网赌球。我平时也爱看球,杨旭就成了我的上线。我是最小的庄家。” 李晓辉很快发展了十多个下线,经常下注的有3人。下线们直接在网上下注,一般集中在周三、周六、周日,“他们一般赌的都是欧洲的五大联赛,国内的比赛没人碰。单注最高下5000、最低下100;最多的一次有人下了8万。” 一到下午4点到5点,李晓辉在自家楼下的小卖店与上下线进行前一天的输赢交易,下线每输1000元,李晓辉就赢100元;反之,下线每赢1000元,李晓辉就输100元。一年的时间,李晓辉一共赢了1.2万元。仅2004年9月到11月两个月间,李晓辉经手的赌资就将近60万。 作为庄家,李晓辉也经常会忍不住一试身手,“从几百到几千,欧洲杯期间我最多的一次下了3万。虽然有赢有输,但是算总账的话,我还是能输四五千元。” 沈城首例被判刑 皇姑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晓辉以盈利为目的,以赌博为职业,其行为构成赌博罪,法院因此依法判决李晓辉有期徒刑1年,罚金2万。 昨日,这份判决书正式生效,李晓辉由此成为沈阳市第一个被判刑的赌博网站的代理商。“虽然李晓辉是专项整治活动之前案发的,但现在这个大背景下,对他的宣判极具现实意义。对于李晓辉的定罪与判决,我们是报请到上级法院才作出的,因为之前没有类似的判决。现在,其他的同类案件都可以参考这个案例了。”办案法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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