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渔村非法养殖海龟遭查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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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11:43 云南日报 | ||||||||||
遭遇检查 酒楼不知海龟受保护 昨日,昆明市渔政监督管理局开始对昆明市一些海鲜酒楼集中的地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当执法人员检查到昆明市北大门美食城一条街时,发现美食城A区的粤海渔村公然在大厅里养殖着一只海龟。 记者看到,在该酒楼大厅里一个约2平方米的水缸里,一只海龟与龙虾在一起混合养殖。在“海鲜刺身,一级棒寿司”的语言引导下,大家很是担心这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会不会成为一些食客的盘中餐。 执法检查中,粤海渔村不能出示经营利用海龟的相关合法手续,酒楼负责人马经理亦不知海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该负责人还说,他们已养殖这只海龟16年了,这是从广东运来的“镇店之宝”。 阻挠执法 酒楼负责人拒不签字 经执法人员当场查验,海龟背甲长54cm、宽47cm、前肢长30cm,体重16公斤。由于该酒楼不能出示相关手续,属于违法养殖。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书面行政处罚决定,对海龟进行了暂扣。但执法行动却遭到阻挠,酒楼负责人马经理也拒绝在处罚书上签字。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宣传,马经理才在处罚书上签了字。 昆明市渔政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郑天媛说:“如果酒楼在15天内还不能够出具或办理相关合法手续,将依照相关法规对海龟进行罚没,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暂扣的海龟,将专门送到昆明市动物园水族馆进行饲养。” 夏体雷(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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