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保安蒙面殴打民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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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12:13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学军实习生陈未东)在公司领导的授意下,12名保安用口罩蒙面,携带铁管等物来到一工地上,用暴力驱赶滞留在此的民工,致使3人轻伤,3人轻微伤。日前,宝坻区人民法院对这12名保安依法进行了审理。 法院近日经审理查明,2004年10月15日下午,本市宝坻区周良庄镇“珠江温泉城”装饰公司二分公司保安队长韩某与公司副经理郑某、劳资员兼后勤管理员游某预谋后,决定由
法庭认为,被告人韩某与公司的负责人密谋后,纠集11名保安持械聚众斗殴,造成多人轻伤、轻微伤的后果,其中,被告人韩某身为保安队长,组织、纠集众保安殴打民工,系首要分子,其余被告人是积极参加者,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韩某起策划、组织作用,系主犯;其余11名被告人在其组织、指挥下,聚众参与殴打民工的行为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以聚众斗殴罪一审判处韩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其余11名保安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到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