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公安局长徇私枉法放走劫匪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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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12:1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5月28日消息海南省东方市八所港务局原公安分局局长梁社润,将抢劫案件降格为治安案件处理,致使3名应受到刑事处罚的案犯不受追诉。近日,梁社润因犯徇私枉法罪被东方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 据新华网报道,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5月1日1时许,犯罪嫌疑人符某、李某和江某持刀窜到八所镇海滨公园实施抢劫2次,共劫得BP机2台。接案后,八所港务局公安分局于同年
梁社润于去年7月28日被拘留,同年8月6日被逮捕。 责编:囡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