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有效措施清收不良资产 我市召开深化农信社改革试点动员大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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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12:52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郑成武)市政府昨天下午召开了汕头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清收不良资产工作动员大会。副市长苏耀光在大会上作动员讲话。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是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改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举措。对我市农村信用社来说,也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农村信用社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成增资扩股的基础上,如果不良资产能按期压降50%,就能得到国家13亿元的资金扶持。
本次农村信用社改革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压降不良贷款是重要内容。据了解,在清收不良资产工作中,有关部门将采取行政、法律、经济、教育等手段,全力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同时进一步建立借、贷、还的良性循环机制。涉及政府行为贷款、党政干部职工借款和金融系统包括农村信用社职工借款是此次清收工作的重点,有关部门将采取强硬手段大力清收。对在限期内不履行还款或担保责任的党员、公职人员,则采取“三停五不”等措施严肃处理。对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集体企业,在限期内不积极还款的,将参照对公职人员个人拖欠借款的处理办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对其他恶意逃废债务的欠款大户,则坚决绳之以法。 苏耀光在会上强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一定要坚决完成清收任务目标,争取到中央专项票据的支持;各区县政府应履行在协调、指导和推动农村信用社清收处置不良资产工作方面的职责,把按期取得人民银行专项票据兑付纳入各区县政府的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原经办人员应责无旁贷承担起清收责任,围绕清收目标层层分解任务,下死清收工作任务目标,坚定不移推进清收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