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寻欢嫖宿后洗劫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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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16:11 深圳晚报 |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批抢劫罪犯执行死刑 先寻欢嫖宿后洗劫杀人 本报记者王雅通讯员王华兵报道一名香港男子在嫖宿一名三陪女后,逃避支付嫖资后又对三陪女住处进行洗劫,被发现后恼羞成怒竟然残忍地杀死三陪女,还把三陪女的侄女砍
据了解,这名抢劫罪犯叫李嘉达,是一名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2003年3月5日凌晨1时许,他从深圳龙岗布吉一娱乐城寻欢时搭上一名小姐刘某,然后便跟随刘某来到她的住处进行嫖宿。当日早晨6时许,醒来的李嘉达不仅想逃避支付嫖资,还想从刘某身上捞一笔,他悄悄起床后,趁刘某仍在卧室熟睡进行搜索,盗窃了刘某人民币550元、SEWON2000型手机一部、金手链一条、金戒指一枚。 就在李嘉达“人财两得”满意地欲溜走时,被醒来的刘某发现并上前阻拦,结果李嘉达从厨房拿了一把菜刀朝刘某的头、颈部及四肢乱砍。就在李嘉达对刘某行凶之时,睡在客厅内的刘某的侄女被惊醒了,残忍的李嘉达又持刀朝刘某侄女的头、颈部乱砍,然后逃离现场。后来,刘某因为头、颈部及四肢被砍伤,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她的侄女头、颈部等多处被砍伤,伴有失血性休克,损伤程度为重伤。 作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