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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欠民工工资 怎能“注水”为形象工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00:00 温州都市报

  有关部门对外公布的数字显示,2003年及以前建筑领域拖欠的民工工资已基本还清。近来各地上报的数字也显示,建筑业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清偿率大多超过90%,有的甚至高达99%。上千亿元的拖欠额迅速偿清,一些建筑民工在感激的同时,也提出质疑。(5月26日新华社) 对于建筑领域拖欠民工工资的清偿率,即使业内人士也心知肚明。首先说“不知情”,目前建筑业管理颇为混乱,建筑业主管部门对建筑企业的控制一般是资质为三级以上的企业,所谓的“清偿率”,其拖欠的工程款以及民工工资,一般是三级资质以上企业发生的。
但是,现在“马路游击队”以及具有相当规模的“包工队”,政府很难控制,也难以纳入管理范围。像这种情况的拖欠,数额绝对不是个小数目。

  其次说“管不了”。众所周知,民工工资拖欠,根子在于工程款拖欠,而工程款拖欠的“大头”是政府与房地产商,尤其是政府。而政府搞的工程尤其是“X长工程”,一个小小的建筑业主管部门,其手段与权力难以撼动这些拖欠工程款背后的“力量”,面对政府拖欠,出现有些政府部门不敢管、企业不敢要的尴尬局面。更为关键的是,有些政府工程在投资时根本没有资金,到最后也没有资金来偿还拖欠的工程款。这样最终受害的当然是“债务链”的最末端———民工。

  三是说“故意隐瞒”。一些建筑企业是当地的“税收大户”,假如地方政府“实话实说”,将拖欠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列入“黑名单”,那么这些企业将受到停止招投标、清除出建筑市场的惩罚。这样,地方为了“支持”建筑企业,从保护企业增加地方税收的角度考虑,往往会受到地方袒护,在上报拖欠民工工资项目和数额时故意“忽略不计”或隐瞒不报。

  目前,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已纳入到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工作的统一部署之中。一方面,上级要求严格,另一方面,有些地方政府又“无力”清欠,于是有些地方在向上级层层呈报“双欠”数额,以及“清欠率”时,只是妙笔生花,将“清欠率”注水为新的“形象工程”,当成文字游戏,弄虚作假,糊弄上级以及百姓,让虚假的清欠率骗取“政绩”。

  假的“清欠率”不能遮掩民工工资仍然被大肆拖欠这一事实,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应拧干清欠率上的“水分”,通过各部门的合作,营造诚信的社会氛围,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搞好清欠,将清欠民工工资落到实处,让民工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别让民工流血流汗再流泪了。惠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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