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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超市不得假打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01:14 三秦都市报

  促销中以次充好虚假打折、零售商骗取供货商货款、特许经营中夸大经营品牌套取加盟费等,这些商业欺诈行为将不再发生。记者昨日获悉,即日起,商务部门将严惩六类商业欺诈行为。

  陕西省商务厅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每逢节假日,商场、超市都会使出惯用的买赠、返券甚至虚假打折促销等方法,有些商品以次充好,价格先升后打折,出现消费纠纷以“解释
权归商家”搪塞。而有些零售商对供货商设置门槛抬高收费项目,甚至超出合同期限占压、骗取供货商货款。这些商业欺诈事件不仅破坏了诚信经营的商业环境,而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国家商务部目前正在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为打击商业欺诈提供依据,同时,商务和其他部门建立市场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信用信息档案,让违规不法商业企业在市场中无处容身。

  记者了解到,即将严惩的六类商业欺诈行为有:零售商业在促销活动中以次充好、以旧充新、虚假打折;零售企业超出合同期限,占压、骗取供货商货款;服务业违规经营,尤其是美容美发店产品以假充真、虚假促销;特许经营中对特许人信息披露不完整,虚构或夸大特许经营品牌从而骗取加盟费;对外贸易中以虚假资料骗取注册登记,以虚假合同骗取资金;对外承包工程、劳务输出、对外投资中虚构和夸大项目、发布虚假劳务、工程,欺骗劳务人员、施工单位和投资者签订虚假合同骗取钱财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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