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把关重点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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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03:28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今年重点工程的建设单位都要与市建委签订“阳光工程”责任书。在“2005重点建设项目动员大会”上,市建委重大项目处处长郑志勇表示,以此严禁建设单位利用工作之便向中标单位吃、拿、卡、要。责任书的责任期限直至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阳光工程”责任书规定,建设单位在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时,应向对方介绍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及建设单位的廉政要求,并与对方签订廉政责任书。严格执行拆迁公示和
市建委表示,若发现建设单位利用工作之便向中标单位吃、拿、卡、要,将给予纪律处分,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作者:梁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