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溺水 大家都说没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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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05:25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无盖沟渠冲走四岁幼儿》追踪 (记者裴睿)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新都区新繁镇,了解毛毛溺水身亡一事的处理情况。但遗憾的是,幼儿园和潘瑞芳均认为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该事件发生,因此不愿
“沟渠不存在安全隐患” 昨日上午,记者在事发沟渠仍没有看到任何防护措施或者警示标语。 幼儿园负责人温贤志说,幼儿园大门从2003年改建至今,一直没有出事,4月28日及5月初,安监、教育等部门也来进行过检查。记者在整改通知书上看到,只是对幼儿园的饮食、消防等安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但没有涉及沟渠的安全问题。 新繁镇社会事务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代永全告诉记者,这条沟渠是灌溉渠,不灌溉的时候,水深只有20—30厘米,即便是在灌溉期间,只要有大人监护,也不存在安全隐患,因此没有必要修建防护栏或者安装警示标牌,但是院方需加强对家长和孩子的教育。 “没有要求带走毛毛” 随后,记者在新繁镇派出所见到了潘瑞芳及其家属。潘瑞芳称,她并没有受毛毛家人委托接其放学,也没有要求带走毛毛,是幼儿园不负责任地放走毛毛,导致悲剧的发生,她只是碰巧遇见了这件事情,而且在事发时她也曾经伸手施救,并通知幼儿园毛毛落水一事,因此她没有任何责任。对于毛毛家属提出垫付火化费一事,潘的家属表示不能接受。 而幼儿园负责人温贤志则表示,今年有80%的时间都是潘瑞芳来接毛毛放学,幼儿园对其非常熟悉,把毛毛交给潘并没有过错,而且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均在幼儿园之外,因此,幼儿园没有责任。对于火化费一事,他希望能积极配合,但要潘瑞芳先有所表示。 面对双方这样的态度,毛毛的亲属表示“受到很大伤害”,他们将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