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证人法庭对辩(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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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09:52 沈阳今报 | ||||||||||||
特派记者李中良实习生赵哲 起因 交通事故小伙骨折 徐福人,今年63岁,此案原告。“去年11月3日早上7点多,我骑自行车送12岁的外孙子上学,到珠江桥桥头时,一个小伙子骑车奔着我过来,我们同时刹车。此时车相距不到1米,但没有接触,小伙子这时倒地。” 徐福人把小伙子送到医院,经过医生诊断,小伙子骨折了。“我姐夫是骑车时被他的自行车撞伤的。”在交通队里,小伙子的家属这样表示。 寻证 找目击者老汉举牌 “当时我感觉不会出什么岔头,才陪他去的医院,还把准备给孙子买复读机的1000块钱借给了他。没想到他家里人却说是我撞的。” 为了洗脱撞人的“罪名”,第二天上午,在出事地点,徐福人和老伴举起了“寻找目击人”的牌子。下午2点多的时候,第一位证人骑着残疾人助力车出现了。 2004年11月5日,今报一版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此后,陆续有证人与徐老汉取得了联系。 随后,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李长仁律师在今报报道后也介入此案,免费为徐老汉打官司。徐福人于是将小伙子告上法庭,讨要1000元钱。 庭审 11个证人法庭对辩 当日9点,皇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双方共有11名证人到场,证人们对于徐老汉到底是“凶手”还是“雷锋”各执一词。“是‘雷锋’,那1000块钱就是借款;是‘凶手’,钱就是医药费。”李律师表示。 “根本就没撞上,我亲眼看见的。我到沈阳来被讹过好几次,这次让我看见了,我当然要管。”民工刘朋(化名)表示。徐老汉的社区也出证证明老汉一向乐于助人。 “都是花钱雇的,等官司完了就知道谁是凶手了。”小伙住院期间的两名病友到庭出证是徐福人撞了小伙。 “雇的?我打1000块的官司还要雇证人,要不是李律师援助,我连律师都不想请了,我就是要争这口气,要不以后做好人都没有办法做了。” 每一名证人出庭都会引起双方激烈的辩论,11名证人作证后,时针已经指向正午12时。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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