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工是否该签劳动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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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10:55 今晚报 | ||||||||
读者李福山问:我是一名高自考学生,今年3月份到一家快餐店打工,每天上午工作4小时,但这家快餐店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家快餐店是否应该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或有关劳动协议书? 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答复: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人形式。这种用人形式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计时工劳动协议书》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甲乙双方要根据《劳动法》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计时工劳动协议书》。二是要明确协议期限、工作岗位、工资报酬、工作时间、保险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三是要明确协议的终止、解除,解除协议的经济补偿、双方约定的其他实现等内容。因此,您可以依据《劳动法》及本市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与您订立《计时工劳动协议书》。(晁振源于洋王楠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