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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转院途中氧气用光致死 家属索赔9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03:14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葫芦岛讯(记者 陈军)救护车内,患者需要的氧气突然用没。

  患者死亡后,救护车所在的兴城市医院被患者家属当成了“害”死患者的“元凶”。

  事件 患者死在救护车上

  死者李某的亲属张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亲眼目睹李某死去的经过。

  2003年“十一”长假期间,李某到兴城市医院住院,经诊断,李某为“中度肝硬化”,症状是肝部一个静脉出血。治疗几天后,李某决定转院到北京一家医院。

  当年10月8日凌晨,兴城市医院的救护车送李某转院,在医生孙某的陪伴下,救护车从兴城市上了高速公路。

  上车之后,李某鼻子里就一直插着氧气管。救护车行驶到河北省滦县境内时,李某突然说:“谁把我的氧气管拔掉了?”张先生和陪伴的家人一看,氧气管还插在李某的鼻子里,于是赶紧叫醒已经睡着了的医生孙某。

  “坏了,氧气用没了。”听孙某这样说,家属忙打当地120,请求送氧气,10来分钟后,当地一辆救护车将氧气送来,但李某已经死去。

  亲属 医生失职造成患者死亡

  “这完全是孙某失职造成的。”张先生说,临出发前,他曾要求孙某带一个大氧气瓶,但孙某说他已经换上了一个新的小氧气瓶,新换的氧气瓶可以用7个小时。

  另外,张先生认为由于孙某当时正在睡觉,没有及时发现氧气压力下降。

  “高速公路上每隔40多公里就有一个急救站,如果及时发现氧气要耗尽,打一个电话,不到10分钟氧气就会送到。”张先生对记者如是说。

  医院 那名医生不是职务行为

  今年5月27日,兴城市医院院长接受了记者采访,该院长表示,医生孙某是患者李某的朋友,孙某没有征得主管院长和科主任的同意,擅自带患者转院,孙某的行为不是职务行为,所以孙某的行为不应该由医院负责。

  该院长还说,医院只要求患者家属掏高速公路通行费和加油钱,医院属于借车给患者,另外患者死于肝硬化引起的静脉出血,不是死于缺少氧气。

  记者了解到,患者李某的家属已向兴城市法院起诉。

  5月24日,兴城市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李某母亲索赔9万元。

  目前,该案还没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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