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破获一宗拐卖妇女案 12名女子获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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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31日10:28 法制日报 | ||||||||
东莞破获一宗拐卖妇女案 12名女子获救 新华网广州5月30日电(肖文峰、刘文标)广东东莞边防支队长安边防派出所近日成功破获一宗拐卖妇女案,解救被拐卖妇女12名,抓获拐卖妇女并逼迫妇女卖淫的犯罪嫌疑人5名。
5月6日,长安边防派出所接到一名群众报案称,其在长安某电子厂打工的外甥女蓉蓉失踪了。接报后,该所官兵迅速展开侦查,并于5月21日晚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据4名嫌犯交代,5月初他们曾在东莞长安镇一间酒吧内用掺迷药的饮料,将刚刚结识的蓉蓉和网友小艳、芳芳等3名女子迷晕后,以7500元的价格卖给了潮州市新丰镇一个小山村里的“迷迷美发室”的老板。5月22日晚,长安边防派出所副所长李民带领6名边防官兵连夜赶到千里之外的新丰镇。23日凌晨,在潮州公安机关和边防支队的协助下,专案组在“迷迷美发室”成功解救了包括蓉蓉在内的11名被拐骗至该发廊强迫从事卖淫活动的女子,当场抓获发廊老板娘谢惠蓉。26日凌晨,边防派出所官兵又在当地解救出另1名被拐女子,并查获了老板的账本、被拐女子的日记本、被逼写下的欠条等一批物品。 经审讯查明,该拐卖团伙成员经常在广东东莞长安、万江等地,通过攀老乡、约网友见面、处男女朋友等方式与年轻女子结识后,以帮助介绍工作或携其出外旅游为借口,把她们骗到潮州新丰镇,以每名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迷迷美发室”老板。在遇到女子不愿去外地时,就趁其玩累口渴之际,诱导受害人喝掺兑了麻醉剂的饮料,导致受害人昏迷后带走。为逃避法律制裁,犯罪嫌疑人以交办证费、保证金、交通费、生活费等名义,软硬兼施逼迫被拐女子写下自愿留在美发室工作、并向美发室老板借款的欠条。老板将款付给受害人后,再由犯罪团伙从受害人手中强行拿走。据办案边防官兵介绍,12名被救女子都是从云南、四川、甘肃、安徽等省来东莞打工的,被拐时间最长的近1年,最短的只有2天,其中年龄最小的未满16岁,最大的也仅为20岁。部分少女被解救回来时患上了多种性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