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遇行政执法 可用三招“自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01:13 辽沈晚报

  《沈阳市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规定》今起实施,本报为您详细解读您所享有的权利

  当行政执法机关要对您进行行政处罚时,您该怎么办?当行政执法机关对您作出停产停业、大额罚款时,您该怎么办?当您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您该怎么办?

  从今天开始,您可以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申请复议,这是您的权利。

  《沈阳市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规定》(文中简称《规定》)今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定》中首次规定了您在遇到行政执法时所享有的权利及义务。

  昨日,本报记者专访了沈阳市行政执法局董文秋局长,对《规定》进行了全面、透彻的解读。

  a 当行政执法机关告知您,要对您进行行政处罚时——

  您有权进行陈述、申辩

  解读:当行政执法机关告知您有证据证明您存在违法行为、需要作出行政处罚后,您有权向行政执法机关陈述您的意见,把您的行为事实、理由和对处罚的意见告诉给他们;也有权为自己辩护,对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进行辩驳。

  您在陈述中、申辩中所说的,行政执法机关会进行核实。如果您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都是成立的,行政执法机关会采纳,并依据复核结果依法作出决定。

  请您记住,即使您所说的是错的,即使您的态度不好,行政执法机关也不会因此加重处罚的程度。

  权利依据:《规定》第十五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b 当行政执法机关对您作出停产停业、大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时——

  您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解读:按照规定,如果行政执法机关决定对您给予严厉的行政处罚,他们应该在此之前告诉您,您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您没有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就意味着您放弃了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您记住,只有给予严厉行政处罚的特定案件才适用听证程序。这是您的一项权利,也是法律援助的一种方式。只要您明确提出举行听证,行政执法机关就必须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举行听政。

  权利依据:《规定》第十六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对个体工商户处2000元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0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c 当您对行政执法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时——

  您有权申请复议

  解读:如果您认为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不合理,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那么您可以在法定时限内(一般为60日),依法请求对该行政处罚进行审查,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受理申请复议的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会依照法定程序对其予以全面审查。

  请您记住,如果您在法定的时间内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行政执法机关将依法强制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权利依据:《规定》第十八条“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按照《规定》的要求,在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进行执法时,无论您是当事人还是有关人员,都有义务协助调查。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您发现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有违法行为,您有权向行政执法监督机关举报。但是,您一定要实名举报,否则,有关部门可以不受理。

  四大关键词凸显《规定》亮点

  关键词一:公开、公正

  新《规定》的基本要求:凡是行政处罚的依据都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检查、处理、听证、决定等程序都应当是具体、明确和公开的。行政处罚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关键词二:查处、罚缴分离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实行查处分离制度、罚缴分离制度。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调查认定与案件的处理由不同的职能部门办理。两个部门相互依托、相互监督。当事人在执法部门委托银行设立的罚款缴纳窗口缴纳罚款。

  关键词三:工作联系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与各相关管理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共同处理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制止违法行为。发现违法行为时,管理部门需要处罚部门作出处罚,而处罚部门则需要管理部门在审批等方面积极配合。

  关键词四:专业认定

  在涉及到专门性和专业性问题时,行政执法案件认定如果完全由行政执法机关作出有一定的困难,可能会影响到案件处罚的准确性。由相关的专业部门出具鉴定或者认定结论,可以保证违法案件查处的准确性,避免处罚不当的情况发生。

  记者 康科峰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