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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立法“封杀”电动自行车 7月后上路罚500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08:03 新华网

  珠海市人大昨天立法,7月1日以后,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违反者罚款500元。

  刚刚召开的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通过了《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其中明确“封杀”电动自行车。新《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禁止在道路上行驶,外地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进入珠海。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交管部门可以先扣车,再处以500元的罚款;如果车主逾期不交罚款,没收的电动自行车即予销毁。(《广
州日报》供稿)(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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