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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交巡警提醒:电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要受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0:5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郑州6月1日消息(记者赵飞通讯员李伟)“我的车是非机动车啊!”昨天下午,在郑州金水路交叉口,一名骑着外开类似摩托车的电动车的市民被交巡警拦下后,这样回答了民警的提问。

  前天,郑州交巡警一大队现场查获了56辆非法上路的电动车。而被查的车主没有一人能说出电动车与电动自行车的区别。得知电动车属于机动车时,很多市民说:“买车时,商
家说这是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可以上路,怎么突然变成机动车了?”记者随后在市内一些电动车卖场证实了这些市民的说法,商户们在介绍这种外形酷似摩托车的电动车时,均表示是电动自选车,属于非机动车。

  那么,到底什么是电动自行车,它与电动车又有什么区别呢?

  民警介绍,根据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动力、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功的特种自行车。其技术标准具体有以下4项:设计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不超过40千克;电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04W;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同时符合以上4项技术要求,才可以认定为电动自行车,否则为电动车,属机动车。而目前市面上销售的一些摩托车外形的所谓“电动自行车”,绝大多数设计时速超过20公里/小时,且没有脚踏骑行功能,并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实为电动摩托车,而目前郑州市已经禁止摩托车上牌入户。

  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于上路的无牌证电动车,交警部门将扣车并处以100元罚款。如果驾驶电动车上路而无相应驾驶证的,依据规定,交警部门将对其处以500元罚款,屡教不改者还将视情节轻重处15日以下拘留。若电动车既无牌证,驾驶员又无驾驶证,将按照上述两条规定同时处罚。

  交巡警提醒,除了无法上牌之外,电动摩托车的生产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质量不稳定,刹车性能不好,速度又较快,上路后容易发生事故,与自行车、摩托车及汽车三种交通工具相比危险性最高。据郑州市交巡警一大队事故中队统计。今年1月至今,在电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受伤人数就达89人,1人丧生。该数据仅指骑电动车者,还不包括被电动车撞伤的行人和搭载电动车受伤的乘客。

  交巡警将会逐步加大对无照上路的电动车的查处力度。对此,交巡警提醒广大市民,在骑电动车上路时,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戴安全头盔,保证行车安全。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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