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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徒长期霸占少女 勒索其结婚彩礼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0:54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苗颖 实习生 李小娜 通讯员 黄鹤) “你要是想结婚,就得把彩礼钱全部给我!否则我就把咱俩的事说出去,看你怎么做人!”张凤臣强奸15岁女孩张某后,竟然还敢勒索。5月30日,张凤臣被农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敲诈勒索 “结婚得把彩礼给我”

  34岁的张凤臣是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人,2001年,他将15岁的张某强奸。因年小害怕,再加上张凤臣的威胁,张某没敢报案,而且在张凤臣的恐吓下,张某和张凤臣继续保持这种不正当关系。2004年7月,张某和徐某处对象,张凤臣得知此事后,就威胁张某“要想结婚就得把彩礼钱给我,否则就把丑事张扬出去”。张某为了保留住自己的幸福婚姻,没有把自己的遭遇告诉任何人。就这样,从2004年7月到2005年初,张某在婚前婚后分3次将2.3万元以现金或存折的形式交给张凤臣。

  得寸进尺 不给钱,就赖在人家不走

  原本以为给了这些钱后,张凤臣就不再找麻烦了。谁知2005年春节前后,张凤臣又到张某家去了五六次。正月初六,张凤臣来到张某家,当着其丈夫徐某和婆婆的面让张某给钱,张某不给,张凤臣就赖在她家不走了。无论怎么撵张凤臣,他就是不走,为此婆婆和张凤臣打了起来。

  罪有应得 丈夫设计,恶徒上钩

  “我对不起你!”经不住张凤臣的再三敲诈和丈夫的追问,张某向丈夫哭诉了自己的遭遇,并得到了丈夫的原谅。然而2005年2月24日,徐某接到张凤臣的电话称再给3000元钱就了事。为了不再让张凤臣影响自己的生活,徐某和张某来到张凤臣约定的一烧烤店,请张凤臣吃了一顿烧烤后,将3000元钱交给张凤臣,同时徐某又手写一个字据,上面写着支付完这3000元后,张凤臣不得再找张某,以做最后了断,张凤臣在字据上签了字。尔后张某到派出所报了案。

  3月24日,警方将张凤臣抓获并刑事拘留。4月25日,农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张凤臣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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