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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妇被邻居女儿骗到到新加坡险入淫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1:56 时代商报

  鞍山33岁的小雅(化名)被邻居的女儿“忽悠”到新加坡,险些做了卖淫女。噩梦醒来的小雅说:“我要提醒其他想做‘陪读妈妈’的人,一定要警惕再警惕!”

  邻居女儿“劝”她去新加坡

  小雅离婚后在鞍山铁东常青地区经营一家美容门点。2004年12月,门点楼上一个老
太太的女儿林娟(化名)从新加坡回来,说要学美容,小雅就让她在自己的店里实习。林娟告诉小雅:“现在新加坡做美容的可挣钱了。我想在那开一家店,你要是愿意咱们合伙干,我帮你办出国。”小雅动心了。

  7000元换来“红灯区之旅”

  林娟劝小雅办“陪读妈妈”的手续,把孩子也带去,享受中英双语教育,并说自己也是办的陪读,这样的签证在新加坡呆的时间可以长一些。2005年3月,小雅交给林娟7000元办签证,并于今年5月4日从沈阳飞往新加坡。

  小雅来到林娟的住处后发现,同住的还有六七个鞍山的“陪读妈妈”。晚上,林娟带小雅到一家叫“古方”的按摩院,里面的一个收银女孩说现在生意不好,于是林娟又把她送到了“花香”和“大春”两家按摩院,而那里是有名的“红灯区”!

  小雅气愤地对林娟说:“我不是来卖淫的,你们要是把我送到那种地方我就回国!”林娟忙说,美容院是一定开的,但现在门点还没定下来,要4天后才能定。但5日一早,林娟又把小雅送到了其他几家按摩院,小雅问林娟为什么不讲信用。没想到林娟说:“你不要在这儿立什么贞节牌坊,你要是回国,7000元手续费一分也不退!”小雅无奈给家里打了电话,并订了11日的回国机票。

  遭到威胁求助大使馆

  见小雅“不从”,林娟就带回一个满身文身的男子,威胁说要给小雅找个“朋友”。小雅吓得一天没敢出屋。9日,小雅来到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一位姓闫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在新加坡告林娟赔偿可以,但赔付时必须在中国进行,因为双方交易是在中国。小雅怕受到林娟的人身伤害,只好在11日回国了。

  “陪读妈妈”为生存被迫卖淫

  小雅说,林娟的住处是租来的,有一百多平方米,在这里住的六七个“陪读妈妈”都带着正上小学或初中的孩子,卖淫是她们唯一的生存手段。小雅说,她们都是被林娟从鞍山“忽悠”来的,相同点是:离婚,有孩子,收入少,而且对国外情况知之甚少。出国时,母子俩就要花去2万多元,到了那里才知道,第一年不能打工,而且一年的花费至少需要6万元,孩子入学前要先学英语,每月也要300元新币……无奈之下,有的人只好出卖肉体。

  有一位今年2月被骗来的“陪读妈妈”小雯(化名),来到新加坡后盘缠全无,因坚持不肯“下水”,生活困顿。有一次,小雅顺手给了小雯的儿子一袋方便面,结果小家伙就像得了山珍海味一样,看见方便面调料包里的一小块牛肉就大喊着:“妈!我这几个月终于吃到肉了!”

  这些“陪读妈妈”们“做工”都是瞒着孩子的。

  回国后,小雅向林娟家讨要7000元手续费,但林家分文不退。目前,小雅已经报案。张玲 时代商报驻鞍山记者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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