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别人炒股亏了 想骗钱买六合彩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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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4:21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输得精光被判刑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倪斌鹭)代人炒股亏掉巨额资金,竟想出骗人资金购买六合彩“翻本”之招,从而把自己送进监牢。记者昨日获悉,被告人赵某被集美区法院一审处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03年11月10日,50岁的陈某向杏林派出所报案,称被一个姓赵的30多岁湖北人骗走现金22万元。直至2004年10月21日晚,赵某在南京被抓获。 原来,从2002年5月起,陈某与赵某开始合作炒股,两人签订了《私募基金合作协议》,约定由陈某出大部分资金,赵某按陈某出资额的10%出保证金,并负责操作炒股,同时保证陈某每月至少有其出资额1%以上的收益。2002年底至2003年10月,赵某炒股持续亏损,为使陈某还能不断投入资金,赵某谎称股市一直赢利,骗得陈某一直追加出资。事实上,陈某四次共出资22万元,而赵某却从未实际投资分文。 为了弥补亏空,赵某决定转买六合彩。2003年10月下旬,赵某孤注一掷将陈某账户内的股票抛售后谎称其将钱暂存在陈某的资金账户内,陈某信以为真,两次从账户内取出54500元交给赵某。而赵某全拿来购买六合彩,然而输得精光。 2003年10月26日左右,赵某害怕真相暴露,只身逃离厦门到南京,并与陈某断绝了联系。前几天,集美区法院做出判决,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其他方法骗取他人的钱财,金额达545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