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开始海南省进入为期2个月的伏季休渔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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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6:08 国际在线 | ||||||||
新华社海口6月1日电(记者赵颖全):从6月1日开始,海南省迎来了一年一度的伏季休渔期,伏季休渔结束时间是8月1日12时。休渔范围是北纬12度以北南海海域(含北部湾)。 6月1日上午,记者在海口市亮脚村渔港、新海村渔港等处,看见近百条渔船停泊在港内,渔民们正忙着整理渔具。
据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渔政处负责人林中兴介绍,今年海南省休渔渔船3382艘,比去年增加99艘,总吨位达到103838吨。休渔期间,因资源调查、科研监测等特殊原因需要进入休渔海域作业的,必须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逐级上报农业部批准。 据悉,今年海南对休渔期间违规作业渔船,除没收捕获物和违法所得外,最高将处以5万元罚款。除刺、钓及笼捕作业渔船外,其他作业类型渔船不得进入北纬12度以北的海域作业。休渔渔船要求到南沙生产的,须持有效的《南沙专项捕捞许可证》,不得在休渔海域生产,经过休渔海域时,应将网具捆扎存放。同时,海南省仅限于三亚、潭门、白马井3个渔港补给和销售渔获物。 海口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苏金全告诉记者,为了确保休渔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海洋与渔业部门将在休渔期间把好进港渔船管理关、海上检查巡逻关和渔船补给管理关,还将对特困渔民给予适度补贴,对部分船员进行专门的生产和安全培训,并将积极为船员提供各种就业信息。(来源: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