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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同舟集资大厦倒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22:18 半岛晨报

  本报3月30日刊登了《新同舟集资调查》的报道,披露了吉林省吉林市新同舟公司从去年开始以造船需要大量民间资金为由在大连发展投资者。新同舟当时称投资者至少投入1万元,4个月就可以返本并获得28%的收益。据记者当时调查,大连地区至少有七八百万元的资金投向该公司。记者通过在大连以及吉林当地详细调查并咨询相关部门、金融专家,发现新同舟的这种集资行为涉嫌违法,最终很可能会给社会和民众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立案 本报促成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在对新同舟的集资行为进行公开报道的同时,本报以书面材料将此事反映到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3月31日该部门发公函责成吉林省公安厅调查。

  4月14日,记者从吉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获悉,接到公安部公函后,该部门总队长亲自批示要求吉林市经侦支队对此侦办。这其间,新同舟的集资行为仍在继续。

  5月20日以来,本报接到两名读者反映新同舟出现异常情况。读者于女士称投入5万元参加了新同舟集资,在看到本报报道后想要回集资款,但对方却说又有了新项目,暂不能返还。5月20日,于女士听说新同舟相关人员携款400万元潜逃。读者王先生反映,他的一位朋友投入了10万元,但现在找不到中间人了。

  5月23日,记者从吉林警方了解到,在对集资行为进行了大量调查后,吉林警方认为新同舟涉嫌非法集资,已立案侦办,新同舟董事长杨皓翔被控制,另刑拘近20人,冻结大量资金。

  调查 新同舟集资总额接近两亿元

  5月25日,本报记者再赴吉林调查。记者从吉林警方了解到,新同舟董事长杨皓翔已主动投案自首,已经被控制在当地丰满宾馆。新同舟此次非法集资金额估计近两个亿,已超过曾号称吉林市最大金额的“吉林市纳士塔公司”集资诈骗案。

  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立了专案组,并有警员赴大连调查。专案组有关人士对本报表示:“如果不是你们将这个事情反映到我们这里,很多人还会继续上当受骗,所以我们应该感谢你们。”

  这位警方人士同时提到,在本报首次披露新同舟涉嫌非法集资后,该公司立即邀请了有关媒体到吉林市采访,随后便有《千亿游艇经济蓄势待发》等报道问世,报道中称吉林船商来连建厂,一个新兴奢侈品市场渐露端倪,声称悄然与大连有关方面达成意向,将在甘井子区海滨建设旅游船制造厂。这在包括大连在内的众多投资者心里起了定心丸的作用,很多投资者又开始大量投资。警方人士称,这已成为新同舟涉嫌犯罪的一个主要证据。

  记者在此前了解到,本报首次报道后,大连、沈阳等地投资者产生了动摇,然而很多人在看到“正面宣传”后继续投资,读者王先生反映他的一位朋友投入了10万元就是在这之后。

  接近专案组的有关人士说,被大连投资者称为“大连第一人”的郑某集资款总额达1300多万元,郑某现已到案。目前新同舟在大连地区的集资总额还没有确定,参与集资人数可能达到数百人。

  进展 新同舟账号冻结急坏投资者

  5月25日上午,在新同舟公司门口,十几个人聚集在一起,互相打探着彼此的损失金额和小道消息。已经退休的当地市民王某说,他一共投入了35万元,而这一巨大的投资计划完全在其妻子的秘密操作下完成的。

  一个青年男子叹着气说:“没有料到这么不保险,我的二三十万元没了,该怎么向家里人交代啊。”该男子来自安徽亳州市,当地三县一区上百人参与了集资,集资额逾千万元。其同乡介绍,5月12日他们汇钱时发觉汇不过去了,打电话到新同舟后被告之警方已冻结了账号,目前正在查账。他们听了着急,所以派了几个代表来到吉林。这些投资者介绍,在几天前,辽宁省辽阳市的一些投资者也来到了这里,后来又回去等待了。

  进入公司内部,曾经排着队前来集资的热闹场景不见了,留在公司的负责生产的徐姓经理安慰前来询问的投资者说,现在船厂的生产还在继续,公安机关目前正在查账,请大家耐心等待。公司中的电话不时地响起来,来电话的大多都是询问的投资者,徐姓经理也是告诉他们先等等。

  申诉 投资者要求让杨皓翔回公司

  在新同舟公司门口,投资35万元的王某失望地骑着摩托车离开了,他认为这次是被骗了。在剩下的投资者中,一名男子提出建议说:“现在应该把杨皓翔给保出来,他出来了,这个公司就能正常运转,我们的钱就能再回来。”这些投资者之前已经准备好一份材料,并进行联合签名,准备到公安机关和其他部门申诉。

  投资者在申诉书上说,他们认为船厂是政府支持的民营企业,在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走融资这步路是符合中央、省、市扶持民营企业精神的,船厂融资是符合政策的。投资者还称船受到中外商家的青睐,法国商家与他们洽谈,有望打入国际市场,天津等地代理商也欲为他们代理,他们的船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申诉书的字里行间还包含着投资者对警方行动的不理解:“正当我们为有这样好的民营企业感到骄傲自豪之际,一夜之间船厂董事长不知去向,很多同志被抓,我们不知船厂究竟触犯了哪条法律,非法融资利润高可以规范、限制改进,不应一棒打死。”

  申诉书里提到,资金来源于安徽、黑龙江、广西、沈阳、鞍山、大连、延边等地。最后,申诉书里说,投资者要求让杨皓翔回公司主持工作,放回被抓工作人员,使企业正常运转。

  真相 获悉杨皓翔自首投资者冲动

  投资者们商量各地派代表去公安局申诉。5月25日13时,在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上访接待室中,负责该案的专案组组长冯警官接待了投资者代表。冯警官将申诉书看了一遍后告诉投资者,要相信公安机关,要清楚国家的政策,不要断章取义,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调查此事。

  冯警官对申诉者说,杨皓翔不是警方抓的,是其主动投案自首、寻求警方保护的。警方将每个申诉者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登记下来,表示案情一有结果就会给投资者答复。

  5月25日下午,新同舟公司里的投资者在获悉杨皓翔是主动投案后,有的冲动地谩骂着,有的失魂落魄、垂头丧气。这个时候一个长发披肩的30多岁女子大声说:“大家不要慌,现在咱们应该先把杨总保出来,杨总出来了,什么都有了!”记者认出该女子是新同舟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记者在3月份的暗访中曾见到过她。

  下午返回的该公司的一个负责销售的王姓副总经理突然盯住了记者,他说:“你们不是投资者,是大连来的记者。”投资者们将记者围了起来,一个中年女子说:“就是你们记者,把集资的事儿给捅出去了,我们的钱也要不回来了。”

  投资者们提出要检查一下记者的背包,看看有什么资料。争执中记者的背包拉链环被扯坏,现场气氛紧张起来。屋内的10多名投资者非常激动,记者提出可以与几个为首的投资者说明白此事。于是记者和这几人进入另一个办公室。在办公室内,投资者情绪缓和下来,记者告诉他们,新同舟的这种集资行为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任其发展下去,受损失的情况会更严重。

  投资者代表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最关心的就是自己投入的资金是否还能返回。在记者离开时,一位投资者向记者表示,刚才的举动有些冲动,只是担心自己辛苦的积蓄没有了。

  记者董荣明 葛运福

  记者对话被警方

  控制中的杨皓翔

  杨称自己决策错误

  5月27日,记者来到了吉林市丰满宾馆,但是由于警方不允许外界人士与杨皓翔相见,记者未能见到其本人。5月29日晚10时40分,记者通过电话对话了身在丰满宾馆的杨皓翔。

  记者:在现在的情况下,你心里是怎么想的?

  杨皓翔:我最大的希望是公安机关能把这件事情调查清楚,把股民(指投资者)的钱返回去,企业能继续运作。

  记者:听说你是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的,为什么选择这样做?

  杨皓翔:你们报道后,我找到相关律师了解这种集资的方式,律师说这种方式和国家法律法规有出入。我想,我必须检讨一下我们企业的行为,如果有违规的地方,我们去规范,但是涉及到违法的事,必须得马上停止。

  记者:当初你为什么选择这种集资方式呢?

  杨皓翔:我着急,因为这个项目非常好,在咱们国家,还没有企业生产游艇。由于资金方面的匮乏,集资款作为前期资金能把这个项目运作起来,以后跟国外投资公司进行横向联合。实际上我就是为了缩短建设期。

  记者:你为什么一开始没有去银行贷款呢?

  杨皓翔:实际上我们从开始到现在都没有去寻求银行贷款,并且我们的开户行和另一家银行要给我们贷款,为什么我们没有贷呢?因为企业自有资产不多,贷这点款杯水车薪,起不了决定性的作用。

  记者:你们公司集资时以4个月为一个周期支付高利息和代理费,实际上我们了解到,集资剩下能用于投资的钱已非常少了。

  杨皓翔:这个事情只能说是我决策的错误。因为当时,这些人一直在和我讲,运作很短的时间后就把这个期限延长,把各种相关费用降低。如果是一开始就告诉我说这个需要运作很长时间才能把这些降下来,我想,不用说我,任何人也不敢去这样运作。

  记者:我们了解到,去年吉林“纳士塔”公司因为非法集资被查处,这起案件没有对你们有所触动吗?

  杨皓翔:“纳士塔”做的可能有违法的地方,但从开始到现在我也没想和其他家比。我现在只想说,我的企业运作到今天这个程度,既然是违法了,那我就得马上纠正过来,我之所以要自首,就是对企业负责,对投资人负责。

  杨皓翔其人调查

  曾用名杨光,因合同诈骗获刑5年

  宣传中的杨皓翔:硕士,曾供职于招商委

  在新同舟的整个宣传中,董事长杨皓翔被描述为一个曾在政府机关供职后下海的成功人物。在今年3月份大连的一次招商会上,杨皓翔被形容为年少有为。

  通过查询杨皓翔的身份证号码,记者了解到,杨皓翔出生于1964年7月10日,身份证上登记住址为吉林市昌邑区。在新同舟对外宣传时,称其为硕士学位,自1994年以来,全力投身于中国市场的研究和实业发展,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并称杨皓翔下海前在吉林市政府招商委工作。

  吉林市商务局人事教育处副处长李丹曾在招商委负责人事工作,但当她听到“杨皓翔”这个名字时,她说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人。李丹还介绍,那家信息咨询公司的人员都是从各地招聘的,人事关系并不在招商委。

  现实中的杨皓翔:曾经被判刑5年

  记者到吉林市政府采访获悉,成立于1998年的招商委在2001年的机构改革中撤销了,而新成立了招商局,还有一部分人分配到商务局。

  5月26日,记者来到了吉林市招商局。对于新同舟董事长杨皓翔其人,该部门庄处长介绍,杨皓翔曾挂靠在招商委的一家信息咨询公司工作,他和杨皓翔曾经见过几次面,当时杨皓翔30多岁,梳个小平头。

  庄处长介绍,杨皓翔在到信息咨询公司工作之前,好像和辽宁有关方面有过经济往来,产生纠纷。后来辽宁方面起诉杨皓翔,杨被判刑,在吉林市监狱呆了几年。出来之后注册了吉林新同舟工贸有限公司。

  然而当记者将杨皓翔的照片拿给吉林市商务局人事教育处副处长李丹看时,李丹肯定地说:“这个人绝对不叫杨皓翔。”李丹介绍,这个人是1999年到信息咨询公司工作的。

  商务局外资服务处的曹处长原来是招商委办公室主任,他看到照片说:“杨皓翔原来是叫杨光,曾经在资讯公司担任经理。后来这个公司业务开展不起来倒闭了。”从那以后,曹处长很久没有见到杨光。直到一次在电视上看到杨光,但是提到的是哪个公司的总经理,叫杨皓翔,当时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

  记者随后从吉林当地警方获得证实,杨皓翔原名杨光,1999年因为合同诈骗被吉林市丰满区公安分局逮捕,2000年被丰满区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5年。根据工商执照,杨皓翔成立新同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时间是2003年1月17日,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很可能杨皓翔被减刑。

  杨皓翔眼中的自己:伟大的男人

  在杨皓翔被警方控制期间,有投资者发给其短信,杨皓翔回复短信后都附上“伟大的男人”的字样。而记者发给其短信后,收到的回复也都加上了“伟大的男人”。对此,在5月29日,记者与在监控中的杨皓翔通话时,他称自己短信签名一贯如此。

  记者调查了解到,杨皓翔在新同舟起的是精神领袖的作用。3月份,在大连的招商会上,杨皓翔现身,大连集资第一人郑某称其“日理万机,虽然得了感冒还坚持来大连见投资者”。而据记者从新同舟公司方面了解到,今年41岁的杨皓翔至今未婚。

  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新同舟集资的运作模式类似传销,很多从事集资的人员原来就做过传销,集资以几何数字越来越大,到集资后期几乎每天可以集资百万。然而需要支付高利息和代理费以及宣传费等,使得虽然集资高达2亿,真正用于投入项目的只有数百万。在警方冻结新同舟的集资款时,只剩下了1000万左右。

  构建传销网络

  集资日进百万

  集资资金在账面上转空进百万

  传销人员网络集资

  一位熟知新同舟内情的大连人告诉记者,最开始做新同舟集资的人大部分是干过传销的,每个人起码做过10个、8个传销。这种说法记者从吉林警方处得到证实。他们通过传销积累的人际网络,先以请吃饭坐坐的名义,邀人加入。被邀请人先试探性地投入一些,见到甜头后,大量投入资金,并往更广泛的人群中扩展。另外,介绍人投资能收取到一定比例的奖励,更加剧了扩展的速度。

  在新同舟集资过程中,除了杨皓翔决策外,新同舟共有3个人充当操盘手,其中有一个主要操盘手是大连人罗某。操盘手的概念来自股票市场,在非法集资的公司里,也有一个人或团队在控制着每日盘面金额的进出。

  “融资高手”集资千万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了新同舟一些残破不全的账目资料。在一份《21日~25日增资明细表》上,股东一栏里显示:董某共存入股金182万元,平均每日有36万元的进账。之后依次为高某,40万元;王某,32万元;李某,26万元……粗略统计一下,就会发现13人在短短5天时间内,共增资近400万元。

  这些“融资高手”都在公司里被称为融资部长,其手下具有一个相对独立的人数众多的网络,通过拉人头不断扩大。网络里的每个投资者又兼职成为业务员,向亲属朋友里发展,赚取数目可观的业务费。

  根据该公司增资扩股奖金制度,向业务员发放的奖金随金额的增加而增加,2.1万~10万元发放3%;11万~40万发放5%;41万~80万发放7%;81万~120万发放9%;121万~200万发放11%;200万以上发放12%。

  今年3月,记者首次前往新同舟公司时,曾见过董某,她曾说“牟某是我的下线”,同时向记者展示了各地邮寄来的集资款。

  吉林市警方证实,董某是融资金额最高的部长,大约1800余万元,已被警方抓获,同时,还有10多名融资部长被抓获。

  创造日进百万“神话”

  新同舟公司的账目上分别标注着三项进款:本地、外地和转单。在另一份《增资明细表》中,清楚地记录了3月份16日~20日的进款金额。

  16日,本地进款77.5万,外地进款65.8万,转单15.1万;17日,本地进款48.5万,外地进款37万,转单23.7万;18日,本地进款55.5万,外地进款128.5万;19日,本地141.8万,外地61万;20日,本地64万,外地64万。

  从中可以看出,新同舟公司在3月份日进集资款超过百万元。董某在这5天内到手的集资款也达到了236.5万,日均进款额达到了47万之多。

  同时,在每日的增资表里,记者看到隶属于一个融资部长的投资者都被划归在一处,进行标注,之后进行返点和付息。有的账目上用笔写着“点费已结,代理费已结”,这表明该融资部长已经从下线的投资者的集资款里抽取了点费。记者了解到,该公司有20多个融资部长,每个融资部长下层有若干个代理,有的代理下面还设有小代理,最底层是非法集资参与者。

  记者注意到,在多份资料中,不断有新的融资高手的名字出现,也有一些曾频频出现的融资高手的名字消失不见了。记者从吉林警方了解到,新同舟集资后期,有些部长销声匿迹,造成大量集资款难以及时追回。

  新同舟集资崩盘是必然

  新同舟集资过程中,一再宣称要靠这些集资款投入到项目建设中去,然而,在4个月的周期内,需要支付投资者28%的高利息(按照每月7%利息计算)需要支付操盘手2%的点费,支付融资部长和小代理的比例不等的代理费,以及在宣传方面的费用(包括投资者去吉林考察时的招待费用),使得虽然集资高达两亿,真正用于投入生产的只有数百万。在警方冻结新同舟的集资款时,只剩下了1000万左右。

  在新同舟集资后期,支付利息显出难以为继,一个表现是,从今年4月开始,将每月7%的利息逐渐降到6%、5%。当时,新同舟方面向投资者解释为,目前投入项目的资金已经充足,所以不需要太多资金了。实际上,此时,离新同舟集资崩盘已经不远了。而吉林警方有关人士分析,按照新同舟的高利息等费用,实际上,集资持续9个月的时候就该支撑不下去了,之所以能坚持一年多时间,因为这些集资款只是在账面上转,而投入项目中只有数百万。

  一位熟知新同舟内情的大连人告诉记者,这种集资和传销不同的是诱惑更大,先期干的人肯定能赚钱,后来者是被吸血者。

  记者董荣明 葛运福

  新同舟五大投资神话

  姑且不论这种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的行为本身就属于违法,就新同舟实体和项目而言,支撑着新同舟投资神话的到底是什么呢?本报记者特别调查试图对此解答。按照新同舟吸引集资时的宣传,实体包括造船厂、牛肉加工厂、水上运动中心,此外还有在此基础上引进国外投资公司投资,并且成立股票上市公司。

  造船厂:二期工程迟迟未建

  新同舟在集资过程中,一个主要宣传项目是造船。造船是新同舟旗下的中俄合资吉林市远东旅游船制造有限公司的生产项目。新同舟宣称,一期工程已经生产出数百艘小型现代欧洲式旅游船,预计年产7000艘。

  然而,记者实地探访游船制造公司了解到,该厂一期工程的占地面积只有几千平方米,厂房大部分是简易房。记者所看到的只是长不到3米、宽度刚过1米、重量不足100斤的只能乘坐几人的小船。

  新同舟在宣传上,屡屡提到造船公司的二期工程,称其工程占地2.3万平方米,总投资8000万元,年销售收入达到3亿。投资回收期二年,利税总额1.2亿,投资利润率89%,力争今年6月末主体完工。然而记者实地探访看到,其二期工程只是一大片推平的土地。

  5月26日,记者在吉林市商务局了解到,去年10月,远东旅游船制造有限公司提出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的请求。但是批准后的一个月时间内,该公司没有到工商部门审核变更。商务局及时收回了批准。商务局有关人士认为,出现这种情况,至少是企业资金不足。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2004年8月10日,二期工程奠基典礼之后,新同舟并没有投资继续建设。截至目前,该公司只生产了300多艘旅游船,其中销售出102艘,大部分都是载重3人的小船,销售回款只有60万元。而且该公司也提供不出旅游船的外销合同。

  冷冻厂:已转让给深圳公司

  在新同舟的集资过程中,还有一个招牌是一个冻肉牛加工基地。这个项目在新同舟的宣传资料上这样介绍:“蛟河市嘉鸿食品公司其前身是蛟河冷冻厂。固定资产7000多万元,是吉林省肉类食品出口加工的重要基地之一,因其多方因素2004年3月宣告破产。2004年3月,我公司在蛟河市政府的积极协调下,对其进行资产重组,注册成立蛟河市嘉鸿食品公司。”

  记者从蛟河市工商局了解到,确实存在蛟河市嘉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信息,法人是杨皓翔。然而,记者在新浪网上发现蛟河冷冻厂的转让项目是蛟河人民政府2004年12月8日发布的,与新同舟的宣称的2004年3月已对其进行资产重组相矛盾。

  记者随后从蛟河市对外经济合作局了解到,蛟河冷冻厂在今年年初已经转让给深圳的一家公司,目前已经成立了吉林蛟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原蛟河冷冻厂的经理齐宏宝说,深圳这家公司与杨皓翔和新同舟毫无关系。

  水上运动中心:意见不一尚未确定

  在新同舟的宣传资料上,提到了水上运动中心的建设项目。称水上运动中心总投入2277.55万元人民币,在松花江及两岸创建水上运动、餐饮服务、休闲娱乐为一体的旅游服务区。

  在新同舟的拟成立《吉林市远东水上运动中心》特许经营实施方案上,新同舟提出的水上建筑的竣工时间为2005年4月30日。然而,5月26日,记者实地查看,发现该方案并没有实施。

  吉林市清水绿带办公室一位孙姓主任向记者表示,是有外商想要搞水上娱乐中心。但是,松花江上面搞建设需要多个部门管理,现在各部门意见不一致,还没有确定下来。吉林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在征求各部门意见,现在还谈不上申报,材料也没有送到该部门。而在吉林市水利局,相关部门向记者表示还不熟悉这个项目。吉林市发改委重大项目建设处一位人士认为,在松花江上面建设项目应慎重。

  当地警方表示,新同舟方面称水上运动中心项目是和外商合作的,而合资需要通过商务局批准。虽然已经报上去了,但是因为没有外商的资金证明,所以一直没有批下来。

  引进外资和股票上市:未能实现

  按照新同舟的发展设想,通过集资吸收大量资金后,投入到项目建设中,达到很大规模和产值后,引进国外投资和争取股票上市。

  然而,在引进国外投资公司投资方面,虽然新同舟称已经有多家国外公司与其达成合作意向,但是记者了解到,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一家公司为新同舟注入资金。而对于新同舟成立股份公司并力争今年5月末6月初股票上市的设想,也远没有实现。

  链接

  非法集资的特点和类型

  吉林市金融管理办公室人员介绍,非法集资是一些企业、团体为扩大经营规模而采取的一种快速催肥术,对正常金融秩序的破坏和干扰是非常巨大的。凡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集资行为,都是非法集资。

  在去年纳士塔公司发案后,吉林市金融管理办公室向市民宣传了非法集资的特点、类型。

  根据该部门的宣传资料,非法集资的4大特点包括,第一,非法集资在经营宣传上具有极大的欺诈性,片面夸大投资回报率,而只字不提任何投资风险;

  第二,非法集资往往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很多非法集资活动所依托的公司都是真实合法的,其工商执照是正式批准的,这种形式上的合法性掩盖了其集资行为的非法性;

  第三,非法集资面向的是广大群众,退休职工、城乡接合部的下岗职工尤其受非法集资组织者的青睐;

  第四,非法集资造成的危害大,非法集资活动的存在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成为引发金融风险的重大隐患,给国家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非法集资一般有4个类型,分别是违法违规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非法吸收资金;养殖方式;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等。

  记者葛运福 董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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