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烟贩分别被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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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23:31 法制晚报 | ||||||||
贩卖假高档香烟1929条——— 本报讯为了牟取高额利润,颜海兵伙同李东云贩卖的中华、红云等高档香烟竟多达1929条。今天上午,石景山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颜、李二人有期徒刑4年和2年,并罚金合计18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36岁的颜海兵事先通过电话联系好假冒伪劣卷烟的货源,后又找到购买假冒伪劣卷烟的人。 2005年1月6日晚,颜海兵雇用李东云开车将43箱假冒中华牌、红云牌伪劣卷烟运至北京市石景山区某歌厅院内,准备向他人非法销售时,被石景山区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人员查获。收缴了尚未销售的假冒中华牌、红云牌伪劣卷烟共计1929条,经估价货值金额人民币70万余元。颜海兵、李东云当天被抓获。 作者:李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