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必答——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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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1:03 新京报 | ||||||||
企业转制怎样补偿职工 王先生:我们的企业要转制,决定解除无固定期合同。企业应如何给职工补偿?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因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合同,应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按职
本报记者 刘英才 外地自考生学籍能否入京 李先生:我是在外地参加自学考试的学生,最近到北京工作,想到北京参加自学考试。我在河北的成绩能转到北京来吗?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北京市自考办:根据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转考办法》,外地考生因故到北京参加自学考试,可以将外地考生的考籍转到北京自考办。考生可先在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转出,待考籍档案到达北京自考办后,在北京注册取得北京考籍,再持身份证、北京准考证(IC卡)、外省转考介绍信、外省课程合格证书到市自考办考生接待室办理考籍转入手续。办理转入手续也可由他人代办。 本报记者 刘英才 超市查错包顾客能否索赔 文小姐:我在丰台区某超市购物时,出门口时警报响起,保安拦住我检查买的东西,保安经检查是系统出了问题,他的态度还不太好。我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我可以要求名誉损失赔偿吗? 北京市兴航律师事务所王东红律师:这种情况不可以。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名誉损失的赔偿,需要造成严重的后果才可以。这种后果,是指降低了社会对公民名声的评价,并且需要非常严重。文小姐在超市遭到怀疑,没有达到严重的后果,达不到要名誉赔偿的程度。 本报记者 刘英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