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邮恐吓商场 法盲被判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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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5:0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在四川成都的网吧内给北京西单友谊集团发恐吓电子邮件,敲诈勒索10万元的睢正祥,5月31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睢正祥有期徒刑5年。 2004年12月,睢正祥利用网络向西单商场发送恐吓邮件,以引爆安放在西单商场内的炸弹为借口,要求西单商场向其指定账户上汇入人民币10万元。2004年12月14日,正当睢正
听到终审宣判的结果后, 睢正祥说:“当时没有想后果,如果知道这是违法的,造成那么严重的后果,打死我都不会发那封邮件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