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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设施无“户口” 游客游玩要留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5:27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通讯员 王敏 记者 牟凝慧)当你带孩子去公园玩耍,在孩子玩游乐设施的时候,你有没有注意到,游乐设施是否悬挂有《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证》。据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介绍,游乐设施属于特种设备的一种,必须注册登记报“户口”。

  昨日正值《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实施两周年,上午9时,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了近百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人员,来到兴庆公园,设立宣传咨询点,向家长和孩子
们散发宣传资料,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技术咨询等活动。据了解,目前西安市共有大型游乐设施154台,受检率10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游乐设施除要按规定定期检验外,游乐设施所在现场的附近须悬挂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证》及检验合格标志,操作人员须佩戴资格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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