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代余罪难逃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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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8:55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隋冠卓实习生赵哲 今报讯涉嫌抢劫并杀害出租车司机的李春辉在一审判处死刑后为争取宽大处理,又交代了另一起抢劫案。近日,李春辉再次因抢劫罪被判死刑。 2003年1月8日13点,李春辉带了一把尖刀与柴红纯窜到铁西区,租乘被告人于某的出
李春辉一审被判处死刑。判决后,李春辉为争取宽大处理,又交代了另一起抢劫案。在李春辉的协助下,付良贵等三名案犯先后归案。 2005年3月30日,沈阳中院再次开庭。近日沈阳中院对李春辉等人依法宣判。法院认为李春辉虽然能够主动交代余罪并协助抓捕同案犯,但不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同时作案手段残忍、情节恶劣,抢劫数额巨大,法院因此以李春辉犯抢劫罪判处其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