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繁横渡影响海峡航行秩序海事部门已向过往船只发布《海上航行警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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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11:23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6月1日讯(记者古月)琼州海峡是我国三大海峡之一,也是航运最繁忙的海上黄金通道之一。游泳爱好者横渡海峡活动,对正常过往船只是否有影响?横渡者和过往船只在海上是否安全?有关部门如何协调?针对上述问题,记者采访了海南海事局通航管理处有关负责人。 横渡对船只航行有一定影响
今天下午,在海南海事局通航管理处,该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琼州海峡属于繁忙航道,每天有400艘左右的船只过往,横渡海峡活动对正常航行的船只带来一定影响,如航行的船只遇到横渡者在海中游泳,就要避让,如果避让不及时,就有可能造成海上交通事故。而避让时正好又遇上对面有船经过,就容易造成航道拥挤。另外,在琼州海峡的航道上,还经常有小渔船往来,而在海上行驶的运输船只,体积都比较大,不像陆地上的汽车那么好调头、转向,大船在海上行动不是很方便。 已按规定发布“航行警告” 据介绍,5月初,海口市游泳(横渡琼州海峡)运动协会向海南海事局提出申请,称6月2日将组织深圳的两个小孩横渡琼州海峡。海南海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下文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同意6月2日向在琼州海峡上过往的船只发布《海上航行警告》,告知航行船只注意避让。 这位负责人说,按照管理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进行影响海上航行和作业安全的活动,都必须事先向所涉及的海区的区域主管机关申请发布《海上航行警告》或《海上航行通告》。如果不按照规定向区域主管机关申请发布《海上航行警告》或《海上航行通告》,擅自行动影响了海上船只的航行安全或占用了航道,将会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罚。 发布“警告”不同于审批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位负责人强调,横渡海峡活动应由政府的其他有关部门管理,不归海事局管。海事局只负责在有横渡活动进行时,向航行船只发布消息,告知航行船只注意安全。无论是《海上航行警告》还是《海上航行通告》,只是向过往船只传递一个消息,在此海域航行注意安全而已,不存在对横渡活动审批或同意之类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如果不按照规定发布《海上航行警告》,横渡者横渡时是非常危险的,同时也会对过往船只构成安全威胁,影响海上正常航行秩序。这次横渡琼州海峡活动,组织者按照规定提前向海事部门提出了申请。按照规定,没有理由拒绝为横渡者向过往船只发布《海上航行警告》或是《海上航行通告》。因此,海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同意向过往船只发布《海上航行警告》,从6月2日早7时到晚7时30分为海上航行警告期。 整合管理使横渡有序进行 在采访中,海事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琼州海峡毕竟不是海滨浴场,更不是游泳池,而是一条十分繁忙的黄金海运通道,尽管海事部门为横渡者向过往船只发布了《海上航行警告》,但不代表海事部门提倡横渡。频繁出现的自发横渡活动,给海上航行管理工作增加难度,构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鉴于参加横渡琼州海峡的人越来越多,希望政府能够整合横渡管理事宜,出台相关规定,规范横渡活动,切实负担起管理之责,使横渡活动有序进行。 作者:古月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