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怒捅“情敌”数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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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12:07 今晚报 | ||||||||
本报讯得知丈夫与女同事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后,一女青年为报复,持刀向该同事连捅十余刀,致其重伤。鉴于伤人女青年有自首情节,日前,东丽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该女青年有期徒刑五年,同时责令其赔偿被害人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费用的70%,计5.2万余元。 31岁的赵某原系河南省农民,后与丈夫王某从原籍来到本市某公司打工。因怀疑该公司女工张某与其夫王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赵某于2004年8月26日,以谈话为名将张某约到公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为报复泄愤,造成被害人重伤的后果,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处罚。鉴于赵某系自首,且张某有一定过错,可相应减轻赵某的罪责。对于张某所遭受的损失,法院认为其合理部分应由赵某赔偿。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孙启明马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