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5000元帮人带毒品张虎林因涉毒犯罪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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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13:46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郑妍记者宋宁华)刑满释放才2个月,又因涉毒犯罪受到法律制裁。昨天,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判决一起运输毒品案件,被告人张虎林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现年35岁的张虎林是陕西眉县人,2004年10月15日在昆明刑满释放后,在当地修车谋生。事隔不久,张经不起每次带毒品有5000元报酬的诱惑,竟答应帮他人运输毒品。同年12
上铁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张虎林的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且系累犯,依法应予严惩。鉴于张认罪态度较好,本案毒品未流向社会,本人又身有残疾等情节,故酌情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