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掷进8岁男童眼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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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14:06 扬子晚报 | ||||||||
昨天是六一儿童节,跟着打工父母来到苏州的一名8岁男孩却躺在苏大附属第一医院眼科病床上,等待着手术来帮助他的左眼恢复视力。据了解,5月26日上午10点多钟,苏州良山民工子弟小学一年级一班正在上数学课。不知何故老师离开了教室,小学生们便做起各种小动作。坐在教室前排的孟帅龙回头与后排同学讲话,不料后面的程某朝他扔来一支铅笔,正好扎中了孟帅龙的左眼。第二天一早,孩子突然哭闹着说,左眼看不见东西了,父母连忙带孩子上医院检查。经诊断,孟帅龙的左眼眼角膜穿透,为外伤性白内障,需要手术。
孟帅龙的父亲孟凡金告诉记者出事后,全家七拼八凑拿出4000元钱交了住院费,接下来要面临的将是大笔手术费。由于事情发生在上课期间,5月28日,孟凡金同妻子找到学校讨说法,不料学校方面却不置可否。随后记者联系到良山小学校长朱成珍,她认为扔铅笔的学生程某应负主要责任,孟帅龙的治疗费应由程的父母承担。“先把孩子治好了,再谈责任和赔偿问题,”朱成珍给了个模棱两可的回答。 对此,苏州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主任朱学标称,按有关规定,学生在上课期间发生人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责任不明,可由教育局牵头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诉讼。曹卫 周晓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