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小区偷轮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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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20:31 东方网 | ||||||||
东方网6月2日消息: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喜欢车子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张某、陈某看见人家轿车上的轮胎好看,便进入居民小区,盗窃了4只轮胎。日前,虹口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处陈某罚金人民币3000元。 去年11月30日凌晨,出租汽车驾驶员张某、陈某经事先了解来到一居民小区内,用事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陈某均已构成盗窃罪。两被告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犯罪未得逞,系未遂;被告人陈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系自首,可分别情节从轻处罚。庭审中,被告人张某、陈某交代态度较好,并主动预缴了罚金,有悔罪表现。遂作出如上一审判决。 作者:李胜南 (来源:新闻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