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邮品惹出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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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邮品上使用了记者的摄影作品,而当事人却称不知情,日前,《瑞安日报》记者庄某起诉浙江省邮票公司、瑞安市邮政局侵权。昨天上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开庭审理,双方终达成和解协议。 庄某诉称,他于1992年11月创作摄影作品《曾联松和他的国旗》,并于1994年发表,拥有其著作权。而2004年10月份,他发现由被告联合发行的《国旗国徽邮票首发式》纪念封
瑞安市邮政局和浙江省邮票公司委托人则称,在使用庄某作品时已取得他的同意,且制作的邮品大部分为赠送,不纯粹以赢利为目的。 昨天上午,双方经过质证和辩论,在合议庭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张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