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长城专家董耀会被告剽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0:06 新京报

  原告指责其抄袭原文3600字;被告称属于正常引用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昨日下午,著名长城专家董耀会被诉剽窃案在朝阳法院进行了审理,河北大学博物馆副研究员李文龙认为董剽窃其论文。被告则认为这是合理引用,董耀会本人并未出庭。

  原告:抄袭3600字连顺序都不变

  原告称,被告出版的《瓦合集》一书中,有一段3600字左右的文字出自李文龙的文章。李文龙说,抄袭的文章连逻辑顺序和文章结构都没有改变,只对个别地方的文字进行了修改。比如“约多少米”改成“多少米左右”、“交界地带”改为“相邻地带”、“公里”改成“里”等。

  李文龙说,董耀会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权利。为此,他要求被告赔偿6500元,要在“中国长城网”上道歉。

  被告:不构成文章主体,属于合理引用

  董耀会的代理人承认,文章的部分内容是来自李文龙的文章,但该部分只占据了整书的0.7%,应该被视为适当的引用,且在文末标明了出处和作者身份。另外,被引用的部分有很多的历史史实,这部分已经进入公共领域,不存在剽窃之说。

  对于被告的辩解,李文龙认为,被告应该对整个文章的出处作明确的表述,不应该只在文章最后一句话的后面作注,“这种模糊的注解给人造成错觉,认为只有这句话出自我的文章。”李文龙说。

  被告科学出版社的代理人认为,整本著作46万余字,被指剽窃的只占据了0.7%的比例,要求出版单位对这极少的部分进行审查过于苛刻。

  对此,李劲松反驳说,每人抄袭0.7%,抄袭1000个人的文章不就构成了整个作品了吗?他认为,被告的辩护意见是在推脱责任。

  由于被告拒绝调解,法院宣布择日宣判此案。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