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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捕快”抓住271台超速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0:29 半岛晨报

  晨报讯 (宿长福 赵静涛记者李社生)超速自动拍照系统启动第一天,机动车的遵章守法情况如何?昨天,大连市交警支队透露:第一天,有271台车被处罚,最高罚款达到了2000元。

  前天,本报报道了大连交警支队从6月1日零时起对超速行车被“电子警察”拍照的交通违法车辆正式处罚的消息。从6月1日零时至6月2日早晨7时许,全市因超速行驶被拍照的交
通违法机动车共计271台。其中超速规定时速不足50%的超速车204台,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100%的超速车52台,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的超速车15台。全市共有9处设置自动拍照系统,其中在旅顺南路黄泥川镇超速拍照为最多,达到107辆,超速规定时速都不足50%。这271台交通违法车将分别被处以200元、1000元和2000元的罚款。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司机:为了社会的安宁和他人家庭的幸福,要不断提高大局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养成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良好习惯。不论在有没有“电子警察”的路段,均要严于律己、依法行车,按照规定的车速行驶,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凡被拍照的车辆要及时到电子警察处罚站接受处罚,避免给以后的出行带来不便。

  全市安装超速自动拍照设备的地点为:

  胜利路/涵洞东

  旅顺南路/黄泥川镇东

  疏港路/侯二小区

  旅顺南路/黄泥川镇西

  东北快速路/石灰石矿东

  旅顺北路/土城镇东

  东北快速路/石灰石矿西

  旅顺北路/土城镇西

  香周路/工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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