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倒建筑垃圾最高罚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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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2:1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承德电 (记者邓学军)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承德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将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这是承德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的硬性规定,该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体现了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规定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中转站的设置应当方便居民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