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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欠物业费 我就锁你车、小区墙外成了“养马场”(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2:57 北京娱乐信报
  法官认为,物业没有权力去动业主的财产

  华庭嘉园业主董先生因不满意物业服务,拖欠小区物业费,去年3月被物业起诉,董先生败诉后,向法院执行庭承诺履行判决。但还未及交费,他的轿车却被物业公司用轮锁禁锢在地下车库里。

  物业表示,锁车的行为系经过法院授权。朝阳法院执行庭的法官对此予以否认,并认为,即使是执行也应该由法院去做,物业没有权力去动业主的财产。

  业主讲述

  物业锁了我的车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朝阳区华庭嘉园小区。在地下二层车库,看到这辆被锁的银灰色的别克赛欧轿车:一把大的黄色轮锁锁住了前轮。据董先生讲,5月31日早晨送孩子上学,发现车被锁了。

  据董先生介绍。他是2001年入住这个小区的,入住后一直对房屋的质量和物业的服务很不满意,自2002年起一直没交物业费。虽然双方一直在协调,但始终没达成协议。去年3月份,物业将他告上了法庭。经过朝阳法院两次审理他都败诉。“既然败诉我就接受,并与执行庭的法官说好6月20日前全额交费。”董先生说。

  “车是5月30日晚上10时左右被物业的人员锁的,当时他们还出示了证件,说是经过法院同意的,第二天会通知业主。”车库的保安说。

  5月31日,董先生找到了物业的客户服务部,可物业说这是法院授权的,有情况直接找法院。“到现在我还没联系到执行庭的法官,可我总觉得物业肯定没权力锁车。”董先生说。

  物业解释

  锁车得到了法院认可

  小区物业华润置地(北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客服主管饶先生介绍,董先生在共欠物业费10余万元,在一审、二审结束后,法院判定其向物业方限期交纳6万元的管理费,目前已经进入了法律强制执行期,锁车一事,得到了朝阳法院的认可。

  法院澄清

  我们没有授权物业锁车

  负责此案的朝阳法院执行庭的法官王东军表示,此案确实进入强制执行期,但法院并没有授权物业去锁董先生的车。“即使是执行也应该由法院去做,物业没有权力去动业主的财产。”王东军称。

  律师说法

  只有法院才有强制执行权

  北京中同律师事务所的顾新华律师表示,法院判决生效后,董先生有履行判决的义务,但物业公司无权自行锁董先生的车。物业公司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可向法院提供董先生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权力只能由法院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法院也不能将强制执行的权力授权给物业公司。

  董先生逾期不执行法院判决和物业非法锁车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物业公司非法锁车,应该承担这期间给董先生造成的损失,董先生也有权报警。董先生不执行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有权要求董先生赔偿。

  记者谢长艳实习记者李琦

  线索人董先生
你欠物业费我就锁你车、小区墙外成了“养马场”(图)
  小区墙外成了“养马场”

  信报讯(记者张永智)前天10时,家住朝阳区麦子店农展南里2号楼的沈女士发现,楼前的平地成了“养马场”,有五六匹拉车的马在那里悠闲地吃着草。

  记者赶到现场时发现,一块被铁皮围起来的空地上,有3驾马车拴在树下,还有4匹马在里边四处游荡。“这些都是附近农村来拉砖头的马车,白天不让他们出入,他们就早早地来,晚上装上砖再走。”附近修车的王师傅说。

  记者看到,这些马好奇地在围栏缺口处张望,有一匹胆大的居然走出来,吓得附近的水果摊主直叫:“出来啦!出来啦!”

  随后,记者拨打了朝阳区麦子店城管分队的电话,对方称会很快进行处理。线索人: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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