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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将由民警负责校园安全 中小学必须一校一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3:48 华商网-华商晨报

  昨天,辽宁省公安厅对外宣布,现在开始全省将推行民警驻校工作制,像片警进社区一样,让民警专职负责校园安全,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中小学必须一校一警

  辽宁省公安厅昨日特别强调,进驻校园的民警有别于从前的校园治安负责人,“校
警”承担的是专职工作,不分担其他警务活动。

  据了解,今后全省城区中小学校一律实行民警驻校制,由辖区公安派出所选派政治、业务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优秀社区民警承担驻校任务;全省城区中等专业学校(高级中学)和高等院校可视治安复杂程度和公安派出所警力情况,采取一警包两校或几校的驻校方式。

  但无论是“一警一校”还是“一警多校”哪种驻校方式,公安派出所所长都是辖区学校治安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驻校民警为直接责任人。

  “校警”负责消除安全隐患

  辽宁省公安厅规定,中小学校民警驻校时间每天不得少于4小时,其重点工作时段为学生上学、午休、放学期间以及学生集中活动的场所,节假日期间可灵活掌握,但随时与校方保持联系。

  对于,一名民警能否承担几个校园全部接处警任务,能否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警方表示,校园内发生案件处警首选还是“110”。

  “处警任务,只是‘校警’的一部分工作职能。”警方表示驻校民警更主要的工作职责包括: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以及自我防护能力;收集整理校园及周边影响师生安全的各种社会动态信息;组织师生召开治安形势报告分析会,通报校园及周边治安情况,警示师生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避免各类问题的发生;组织学校保卫组织、保安人员进行防火、防盗、防抢等人身安全、事故防范的指导,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配合综合治理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影响师生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净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协助学校及有关部门做好劣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

  不落实驻校制将被严肃处理

  辽宁省公安厅方面表示,民警驻校制度必须引起各地高度重视,迅速将民警驻校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将驻校民警落实到位,并保持相对稳定,避免随意换人。

  对于全省城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管理工作,由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牵头,组织刑警、巡防、内保、网监、交通、消防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对于落实民警驻校制度不到位的部门,一旦出现问题将被严肃处理。

  全省整治校园周边治安

  警察 每天驻校

  从6月1日起,辽宁省公安厅将利用半年时间在全省集中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铲除校园周边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消除学校周边诱发、滋生违法犯罪因素的隐患,保障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良性循环。(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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