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成了 开发商付款32.8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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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4:3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吴敏记者袁勇)昨日上午,在彭州市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岷江房产向53个工人支付了拖欠4年的工钱。同时,岷江房产接受法院意见,撤回起诉。至此,折腾了4年的民工讨工钱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2001年5月15日,杨巨才等53名农民工来到彭州金阁新城工地务工。此项目是由四川省彭州岷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岷江房产)开发,彭州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彭州四建)承建。工程结束后,岷江房产仅以借支的方式分别支付53名工人工钱共计12万元,余下的32.8万元无人承担。之后,彭州市劳动仲裁委对此作出裁决:彭州四建支付53名建筑工共计32.8万元的工钱,岷江房产承担连带责任。裁决后,岷江房产不服,起诉至彭州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