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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捧猫咪遗像递诉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4:5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猫咪养了8年,却在成都宠福来宠物医院西门店医治时死了,猫咪主人罗先生认为这是一起医疗事故(本报3月16日第27版曾作报道)。昨日下午,罗先生向金牛法院提交起诉书,要宠物医院赔偿养猫费和精神损失费。据悉,罗是我市第一个因为宠物医疗纠纷起诉宠物医院的市民。

  “我要打全国首例宠物官司”

  前日,罗向本报打来电话,称他将到法院打“全国首例”宠物官司。记者回忆起,3月15日,他就曾向记者表示,很可能把宠物医院告上法庭。3月29日,金牛工商局茶店子工商所对罗先生和宠物医院双方进行了调解,双方同意将整个医治过程写成书面材料,以咨询有关专家或作鉴定。在调解结束后,罗称,医院在医治猫咪的过程中有过错,“这是一起宠物医疗事故”,他将把医院告上法庭。

  向法院递交起诉书

  罗在前日还称,4月初,医院向他开了张猫咪的死亡证明,但被医院抢去了。“医院方拿出的猫咪病历有问题”“医院的态度不好”“自己和猫咪感情深”,使他最终决定要起诉宠物医院。记者要求照片,他嘱咐记者不要让他“露脸”,称怕自己上了报纸,邻居们对此不理解。

  昨日下午3时许,罗戴着墨镜,手拿猫咪遗像,来到金牛区法院。在向附近一家律师事务所咨询相关问题后,罗向金牛区法院递交了起诉书。他在起诉书上要求宠物医院向他书面赔礼道歉,退还55元治猫的费用,并赔偿他8年半以来养猫的费用1500元、精神损失费500元。法院工作人员收下了罗先生的起诉书,并称将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回复。

  “这是无理取闹”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宠物医院负责人蒋某。他称,在医治罗先生的猫咪的过程中,医生的诊断和用药没有问题,是罗没有将猫咪及时送到医院治疗,才造成了猫咪的死,医院对此没有责任。该医院对罗先生起诉他们感到不理解,认为罗先生是在无理取闹。

  “宠物毕竟不是人”

  罗认为,宠物与医院的医疗纠纷应与人和医院的医疗纠纷一样,由医院举证。对此问题,法律界大多数人士表示,目前我国规定医院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即由医院方举证),不管宠物在主人的心中有多重要,“宠物毕竟不是人”,因而罗先生所谓的“全国首例”不属于国家有关规定中的医疗事故纠纷。

  本报记者 熊德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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