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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价前所签合同有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7:35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牟凝慧)西安城墙价格定为40元,让西安一些旅行社很紧张,昨日有几家旅行社打来电话称,以前都是10元钱上城墙,现在成了40元,不知道该怎样向游客交待。对此,西安市物价局昨表示,凡在6月1日前和城墙委签订合同的旅行社,合同仍然有效,旅行社可按照原票价登城。

  西安市物价局要求城墙委,凡已在6月1日前签订合同的旅行社,仍按合同中的原票价
登城游览;在6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的,按照新定的40元票价执行。也就是说,如果此前有旅行社签订的是10元钱登城墙,哪怕只有南门一个景点,在合同期满前完全可以“花10元钱游完整个城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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