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边挖沙最高罚5万(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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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7:35 华商网-华商报 | ||||||||||
《条例》确定了黑河引水系统的引水、蓄水设施保护区范围,即:引水管渠及附属设施两侧外延5米的区域;引水管渠经过河道的,河道上游1000米下游1500米的区域;水库大坝两端及其配套的输水洞、泄洪洞等设施两侧外延100米及水库大坝下游500米的区域;引水管渠的控制区域为引水管渠保护区范围两侧外延10米的区域。 《条例》规定,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倾倒、排放污染物、废弃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植树、打桩、凿井、钻探、爆破、采石、挖坑、取土、挖沙、淘金、修建墓地;擅自从引水管渠及其附属设施中截流取水等行为。违反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此外,黑河引水系统水源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等),除了禁止保护区内的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设立排污口;露营、野餐、旅游等游乐活动;洗刷车辆、衣物及其他物品;毒鱼、炸鱼、电鱼、钓鱼、从事养殖业;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及其他化学危险品,向水体抛撒杂物;进行与取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及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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