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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换养”受阻哪道门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7:56 扬子晚报

  因为在全国率先推出“以房换养”业务而一度被众多媒体热炒的南京汤山留园老年公寓最近又传出消息,该机构2005年检工作申报一个多月而未得到批复。按照民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如果年检不能正常通过,则申报单位需要进行限期整改,这同时也意味着“以房换养”很有可能在一单未得的尴尬下就匆忙收场。汤山留园老年公寓的现任“当家人”吉先生也向记者证实,“以房换养”这一业务眼下已经暂停,一切等年检结果出来再定。 “一份财务审计报告”引发僵持 在吉先生看来,造成“以房换养”项目暂停的直接原因不是经济上的
压力,而是主管部门过于严苛的年检要求。他告诉记者,自己去年年底通过正常的法人更换手续获得了“汤山留园”的法人资格,在此过程中,“汤山留园”就曾提交过一份由专业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给其主管部门——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今年5月10日左右,他将准备好的年检材料送至江宁区政务大厅民政窗口申请年检,一周后收到窗口工作人员的通知,告诉他年检材料不足无法正常审批,必须再补交一份财务审计报告。这让吉先生很不理解,自己投资不到半年,此间未拿到江宁区民政局一分钱财政支持,也未从社会获得任何形式捐赠,整个老年公寓的经营状况也不尽如人意,现在却又要花去数千元完成第二份财务审计报告。生意人出身的吉先生觉得此举纯属无必要的重复检查,他给记者出示了一份从网上下载得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草案)》,根据该办法,完成变更法人手续不足半年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免交财务审计报告。他据此向江宁区民政局提出申请,要求免交审计报告,可是遭到拒绝,而汤山留园老年公寓的年检也就因此被拖了下来。 民政局:年度财务监察机制合情合理

  而僵局中的另一方——江宁区民政局对此却有不同的解释。该局社会福利科翁科长告诉记者,汤山留园老年公寓的性质比较特殊,既属于社会福利机构又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但不管从何种性质来看,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管都是必要的。 现行管理规定尚未涉及“以房换养” 江宁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吉先生拒绝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政策依据只是一份草案,属于征求意见稿。在最新出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中,草案中的完成变更法人手续不足半年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免交财务审计报告这一条规定已经被删除。江宁区民政局2002年来一直要求全区范围内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更不是针对某个单位准备推出的“以房换养”这样的做法,因为现行的管理规定尚没有涉及到这一块。而具体负责年检材料整理的江宁区政务大厅民政系统负责人侯科长则告诉记者,本来从实际情况出发,按照相关规定,汤山留园在去年年底法人变更时只要提交过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今年年检时可以免交,可是查询过相关材料才发现,当时提交的审计报告只包括了去年1—7月份的财务状况,8—12月份的财务状况丝毫没有反映,我们这才督请汤山留园方面补办去年8-12月份的财务审计报告,以期能全面掌握去年一年汤山留园老年公寓的财务运转状况。实习生 耿明健 记者 朱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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